情况简介:
罗先生,45岁左右,多年前已经开始在花都经营服装批发个体生意,罗先生一家四口申请费城美国投资移民。罗先生的53万投资款,其中250万人民币来源于自己经营生意所得,另外的200万人民币来源于母亲的赠予。母亲的200万元来自于借支工厂的未分配利润。通过在国内进行资金交换把投资款汇入监管账户。
申请进度:
2005年9月,发出接收函
2005年10月,发出I526批准函
2006年9月,发出转美国驻广州领馆通知书
2007年3月,于广领馆面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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